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淄川区将军东路176号,淄川区是清代著名文学家、“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其不朽名著《聊斋志异》蜚声海内外。
1995年1月,淄川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山东省首家“全国模范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五好检察院”、“先进基层检察院”、“公正执法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省级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等。
近年来,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聚焦主责主业,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率先在全省设立检察监督中心,探索检察监督“统分结合”运行新模式,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奖和全区最佳改革创新奖,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监督案件、精品示范案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坚定不移深化检察改革,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以检察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在法治新征程上续写检察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