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6日在淄川区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国建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筑牢政治忠诚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及市检察院报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重大案件115项,确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78个,修订完善制度19项,精心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双报到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切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夯实政治根基 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后获评“过硬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积极融入全区党建工作格局,优化新时代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体系,被区委确定为全区开放式组织生活点,共接待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切实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强化阵地管理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扛牢扛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有序进行,巩固基层政权。
维护政治安全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提起公诉52人,所办案件得到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批示肯定。坚持“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审查涉黑涉恶案件21件123人,依法办理了聂勇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黑恶犯罪案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1份,助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认真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2017年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9人、渎职侵权犯罪11人。全力贯彻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转隶工作,积极配合完善监检衔接机制,2018年以来,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23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8件29人,并全部提起公诉。依法办理了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于洪德等4起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保障社会秩序 积极投入“平安淄川”建设,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34件1310人,批准逮捕651件8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68件3122人,提起公诉1990件2631人。重点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型诈骗犯罪,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51件468人。依法办理了全市首起“洗钱”案件,办理的“齐地陵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数亿元,有力维护了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率先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38件,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192次,认真做好重大敏感节点信访维稳工作,持续实现涉检信访案件进京赴省“零上访”,坚决打击各类借信访之名缠访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稳妥办结中央及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本土企业厚植工程”五条意见,走访调研民营企业350余次,编印《企业涉法风险防控提示手册》等各类法制读本2000余册。聚焦“一号改革工程”,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设立检察官工作室,编印《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指南》,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积极探索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打好“双招双引”第一战场主动仗。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提起公诉42人。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的高某臣骗取贷款案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典型案例”,市委江敦涛书记专门批示予以肯定。
融入社会治理 突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深入“双报到”单位洪山镇涧北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共有400余人次坚守疫情一线。开展远程提审、网上开庭等864次,部署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监督,联合区工商联汇编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法律政策知识读本》,圆满完成各项防疫任务。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全院干警先后到扶贫联系点昆仑镇、太河镇等319户贫困户开展精准扶贫。运用检察建议参与源头治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8件,意见采纳率100%,与相关部门先后就加强疫情防控、电梯安全管理、饮用水监管等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宜形成治理合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先后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次,组织36批次共计2000余名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法治教育,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力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以“少捕慎诉慎押”为重点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三三五”工作机制,对1169件刑事案件共计1482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在省人大常委会调研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以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为重点做好民生检察工作。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7万元。与区司法局联合会签协作意见,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为68名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挽回损失130万元。以“教育帮扶”为重点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依托“苗苗工作室”创新未检品牌,先后打造“苗苗课堂”“苗苗说法”等特色产品,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启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96件,附条件不起诉34人。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 在侦查监督中推动检警协作,健全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补充侦查说理机制,主动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依法提前介入188起刑事案件。在程序优化中探索行刑衔接,初步建立单位自查、重点检查、个案抽查、疑难会诊相结合的“监督移送”工作新模式,建立完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调认赔”工作机制,探索启用“劳务代偿”模式,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在全市率先设立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从源头上解决执法难题与公益问题。在部门联动中深化齐抓共管,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督促职能部门、相关镇办合力清理建筑、生活垃圾4000余吨,依法处置工业废渣、危险废物2200余吨,追回国家税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1281万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20余亩,确保管控到位、规范治理。
坚持“全面协调充分”的监督格局 以“追诉犯罪、保护无辜”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对22件刑事判决提出、提请抗诉,依法追捕、追诉132人,办理刑事执行和监外执行违法案件207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57人,不起诉10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46人。以“案结事了人和”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78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3件,对115件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民事案件作出终结审查和不支持监督决定,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减轻当事人讼累。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67件,重点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环境损害、工伤保险等监督案件96件,与区司法局会签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意见,切实促进依法行政。以“守护美好生活”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强化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保护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件,提起诉讼8件,挽回生态公益损失2500余万元,所办案件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四、持之以恒固本强基,扎实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狠抓队伍建设 以纪律建设为关键,坚持挺纪在前“治未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91次,向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备不捕、不诉、撤案案件126件。以结构优化为重点,有计划地招录年轻干警17名,进一步优化了年龄结构和知识层次。大力实施“青蓝育才工程”,实现业务轮训全覆盖。以能力建设为抓手,将检察官业绩考评与公务员平时考核有机结合,持续加强素能培训,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编印《典型案例选编》,3起案件获评全国精品案件,12起案件获评全省精品优秀案件、典型案例。
深化改革创新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员额检察官常态化遴选机制,积极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随机为主、指定为辅”的分案模式,将入额领导分配到各业务部门带头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542件。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更新内部管理和办案模式,实行“捕诉一体”新型办案机制,内设机构精简43%,一线办案人员增加2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办案用房与专业技术用房,将检察服务大厅、司法办案工作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进行合理划分,实现司法办案、公共服务、对外展示等功能的深度融合。优化升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移动办公OA系统、检察官智能化考评系统,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工作座谈等活动36次,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办案活动监督51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397条、法律文书189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31条。设立“新媒体工作室”,以全媒体形式全面展示检察工作成效,发布原创检察信息395期,“两微一端”新媒体在全省“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中持续走在前列。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设置律师通道、律师会谈室,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暨检律协作联席会议,接待律师阅卷790人次,提供信息查询1万余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躬身入局,担当实干,多次在区委、市检察院考核中名列先进,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53个集体、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刑执条线优秀办案团队、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进入新时代,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还不够高,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还有差距;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思路还不够宽,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立足基层建设,在人才储备、素能培养、信息化建设上还需加大力度。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贯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奋力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关键时期。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更加自觉地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十四五”时期全区取得更大发展成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高点对标“产业强区、生态兴区、作风立区”战略目标,聚焦聚力落实突破,推动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在平安淄川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保治理等各项工作上持续发力。
二是以更强担当在提升治理能力上追求新高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参与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促进疫后社会治理。
三是以更实作风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满足新期待。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活动,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用好检察听证,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四是以更大决心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实现新进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有效防范冤错案件,持续关注“案—件比”,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以更严要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的有机统一,健全检察官考评、惩戒等机制,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巩固和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百年奋斗路,启航新征程!各位代表,站在新时代、新起点,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用语说明
1.企业合规改革(P5)。检察机关对企业犯罪案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经过对企业监督考察,对达到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的犯罪嫌疑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不判实刑的量刑建议等宽缓处理的决定。
2.羁押必要性审查(P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被逮捕后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的整个羁押过程中,检察机关都有义务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跟踪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是否应当继续羁押。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依法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认罪认罚从宽“三三五”工作机制(P6)。区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方面进行的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其主要包括“强制措施、相对不起诉、量刑建议”三方面从宽,“讯问告知、办案程序、庭审程序”三流程简化和“繁简分流、法律适用、机制创新、律师辩护、网格化管理”五个一体化布局等相关内容。
4.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P6)。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人身检查、生物样本提取、辨认等侦查取证活动及开展心理援助等综合救助的专门场所。
5.“认调认赔”工作机制(P7)。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条件下,综合考虑受损公益修复和企业发展等因素,通过依法调解的方式促使涉案企业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办案方式。
6.青蓝育才工程(P9)。由部门负责人、办案能手、业务标兵等承担培训任务,按照“1+1”模式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传帮带”,根据青年干警的自身素质和专业特长,建立人才培养档案和个性化成长菜单,通过微课堂、研讨群、岗位竞赛、成果展示、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
(共印7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