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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检察院向人民监督员通报 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16 | 浏览次数:

淄川区检察院向人民监督员通报

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规范行使公益诉讼职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近日,淄川区检察院邀请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依法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人民监督员杨立勇、陶绪军应邀出席,淄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德泉,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翠娟及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

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全面介绍了2017年以来淄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该院办理的涉及生态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有影响有效果的典型案例以及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设立“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就公益诉讼中存在案源少、宣传力度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措施打算。

人民监督员杨立勇、陶绪军高度评价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做法,对淄川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以来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淄川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都做了大量工作,对保护绿水青山、保障群众民生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将开展公益诉讼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同时,两名人民监督员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建言献策,希望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持续聚焦群众关切问题,多措并举,助力推动行政执法,不断回应群众呼声。

淄川区检察院段德泉副检察长、张翠娟专委对人民监督员关心支持检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淄川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监督水平,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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